江门市召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联络员全体会议

2018-05-29 10:35:00 浏览次数:  来源:

为进一步提高江门市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工作水平,522日上午,江门市公安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牵头召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联络员全体会议。会议由局境非办主任陈活娟主持,市直26个成员单位、境非办全体成员共30人参加。 

会议听取了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以下简称“《管理法》”)实施情况和近期工作计划的汇报,分析了存在的问题。陈活娟主任首先通报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市的活动情况。自我市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工作协调小组成立以来,各成员单位齐心协力,积极探索公开管理模式,努力提升公开管理水平,全市举办《管理法》培训班400多场、组织《管理法》周年庆等现场活动30余次,派发宣传资料7000多份,通过江门电视台、平安南粤江门网等媒体,以及成员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民间社会组织的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自媒体全面宣传,取得了良好效果。累计掌握来自美国、巴西、澳大利亚、马来西亚、香港、澳门、台湾等21个国家或地区的境外非政府组织156个,相关活动70多个,成功办理临时活动备案13个,查处相关非法活动或冒用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3个。 

对于下阶段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工作重点,陈活娟主任传达了我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协调小组副组长谢焱冰同志指示,一是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全面向社会普及《管理法》常识,给予境外非政府组织依法开展相关活动正确引导。二是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紧密联系,主动探索公开管理模式,更好地为境外非政府组织来我市提供优质的服务。三是各成员单位要正确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及中方合作单位依法办理登记备案,有效促进《管理法》实施。四是各成员单位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及时查处境外非政府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冒用境外非政府组织名义破坏法律实施,确保境外非政府组织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最后,陈活娟主任指出,我市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工作协调小组成立以来所取得的成绩是全体成员单位共同努力的结果,希望各成员单位戒骄戒躁,仔细研读《管理法》,并以“保护合法、打击非法”的原则,继续提升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工作水平,共同为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侨乡的活动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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