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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省公安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18-01-31 17:03:00  浏览次数:loading…  来源:广东省公安厅

文章摘要:2017年,全省公安机关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正确领导下,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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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省公安机关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正确领导下,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夯实平安基础。我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经过一年建设,在视频监控和治安卡口建设、大数据采集整合应用、信息网络防控网建设、社会面巡逻防控、公安派出所基础建设等方面均取得长足进步。全省公安机关充分发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成果作用,强化社会面整体防控,有效压减发案,在系列重大活动安保工作中发挥了显著作用,实现了刑事发案、公共安全事故的大幅下降和打击整治效能、群众安全感及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公共服务。一是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认真梳理出我厅28个行政许可事项(37个子项),规范事项实施依据、对象和类别等基本要素,完成行政许可事项标准的编写、录入和审查工作,并在省网上办事大厅予以发布。2017年,我们还对25个行政许可事项子项承诺办理时限进行了缩减,压缩事项比例为68%,总体承诺办理时限压缩比为43.5%。同时,进一步编制完善了许可外行政职权事项的办事指南,方便人民群众办事创业。二是深化改革惠民措施。2017年9月,公布第三批12项“广东公安改革惠民举措”和第一批9项“改革创安”实战举措,惠民举措涵盖出入境、治安、消防、交通和网络等领域,充分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物联”,广东公安“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模式日趋成熟。12月,推出广东省公安机关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18项举措,涵盖出入境签证、车辆入出境、边防通关检验、高层次人才落户、消防服务、三地警务协作等6个方面。此外,还推出“互联网+行车服务”,通过整合广东公安优势交通信息资源,联手高德地图打造APP服务平台,从“导航准”“停车快”“办事易”“提示好”等方面入手,推出集合6大类24项便民利民措施的“互联网+行车服务”平台。 三是推进110社会联动工作。在推进110与12345联动方面,指导各地110报警服务台加强与当地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合作联动,多种形式宣传引导群众正确使用110,非警务警情拨打12345或其他政府服务热线。在加强110与12348联动方面,携手省司法厅推动110报警服务台与12348热线联动工作,将110报警服务台接报司法行政业务求助事项,流转12348热线处理;12348热线接到的可能危害公民人身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等情形的求助,及时流转至110处理;该项联动做法在全国尚属首例。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一)加强地方性公安立法。2017年,我厅积极推动边境沿海地区边防管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等法规规章制定修订工作,其中由我厅负责起草的《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修订)》和《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第238号令)已于2017年正式发布实施。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2017年,我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明确了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违规责任追究等事项;出台制度要求对规范性文件由厅办公室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厅制证中心统一印制,新闻中心统一对外发布。我厅2017年制定的《关于办理撤销〈前往港澳通行证〉行政许可案件的工作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均严格履行了以上程序和要求。

(三)完成“放管服”改革涉及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我厅对照中央“放管服”改革文件、为落实上述文件而修订废止的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放管服”改革的政策,对我厅负责起草或者牵头实施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出拟修订省政府规章1项,已废止规范性文件3项,拟修订规范性文件1项,拟废止规范性文件6项。

三、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一)不断完善执法管理机制。一是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开展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标准化、精细化、智能化建设,不断强化精细化管理。二是推行现场执法活动视音频记录制度,制定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现场执法执勤活动。三是推进案件管理中心建设,截至年底,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办案警种、部门内设机构均100%完成案管中心建设,有效规范案卷资料管理,强化执法质量源头管控。

(二)强化执法监督力度。一是开展执法巡查。印发了《广东省公安机关执法巡查工作规定(试行)》,规范了相关程序和要求,全面发现执法问题,强化落实整改。二是加强执法问题曝光台的运用。依托公安信息网,利用执法问题曝光台,曝光全省公安机关的执法问题,形成执法负面清单,动态衡量各地执法水平和质量,促进落实整改。

(三)落实执法主体责任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2017年初,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实施细则》,建立以“谁办案谁负责”为核心的办案责任制,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明确了执法过错责任的认定标准和程序。

(四)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2017年11月,我厅印发了《广东省公安厅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广东省公安厅公职律师管理规定》,12月4日,我厅聘请了国内著名法学家张明楷等10名同志担任我厅的法律顾问。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一)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2017年组织媒体集中宣传活动148次,召开新闻发布会29场,在各新闻媒体刊发稿件4800多篇(次),其中中央媒体1600多篇(次)。

(二)加强网络等新媒体平台公开。充分发挥政务网站、公安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和警务QQ等网络平台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公开的时效性和便捷性。开辟“今日头条”政务头条号、搜狐公众平台和南方+等多个新媒体平台,并通过地铁公益灯箱等新型公开平台,让公众及时了解我省公安机关重大工作部署和打击整治工作情况。

(三)主动公开工作情况。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和定期报告制度要求,及时发布《广东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6)》,按时填报政府信息公开统计系统业务数据,主动向社会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运行。

(四)主动做好“五公开”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全省公安机关通报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在省厅政务网站及时开辟“五公开”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按要求录入相关政府信息,加强与网民的沟通,使网民及时了解政府工作动向,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

五、加强信访和复议工作,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公安信访工作情况。一是积极推动网上信访。目前全省21个地级市中,已有17个开通了网上信访渠道,2017年度省、市、县三级办理网络信访总计三万余件。二是领导接访工作深入开展。2017年度,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领导接访工作深入开展,全年省厅领导班子成员接访共49次,累计接待群众54批77人。三是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全面铺开。2017年11月13日,我厅正式启动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每周一、三由省公益律师协会轮流派出公益律师赴我厅开展工作。截至年底,共有13名(次)律师参加接访,共接待来访群众45批60人次,先后为群众提供法律答疑、处置指引等服务,受到群众好评。

(二)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2017年,我厅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1宗,较2016年79宗同比减少48%,其中受理29宗。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38宗(包括2016年未结行政复议案件12宗),维持16宗,占全部办结案件的42%。撤销、责令重做、驳回、终止、确认违法的共22宗,占58%。因上述行政复议案件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共14宗,出庭应诉14宗,已判决10宗,均胜诉。

六、加强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主体的执法素养和执法能力

(一)加大培训力度和投入。我厅高度重视执法教育培训, 2017年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组织各类法律及执法专业培训4718期,培训民警24.6万人次。

(二)立足实战需要开展培训。紧紧围绕当前基层一线执法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把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和常用常备的技战术纳入新警培训、首任培训、警衔晋升培训必学必考课程。立足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围绕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出庭应诉、《执法细则》理解适用等方面开展系统培训,确保能熟练掌握运用。

(三)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充分借鉴公安部视频演示培训做法,不断拓展教育培训渠道,运用微信微博、广东公安民警“云学院”“微警校”等载体,采用典型案例剖析、标准示范演示、实战场景模拟等形式,健全常态化的执法教育培训机制。

(四)做好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工作。2017年,我厅组织了2次基本级、中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1次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全省共12.8万人次参加考试,是全国参考民警最多的省份。进一步完善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结果运用,以考促学,充分调动了广大民警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广东省公安厅

2018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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